棚戶區改造政策:
一、個人購買安置房有稅收優惠
棚戶區改造的目的是為了幫助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因此,對個人購買安置住房的印花稅予以免征;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稅率計征契稅;購買超過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稅率減半計征契稅;個人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及因拆遷重新購置安置住房,可按有關規定享受個人所得稅和契稅減免。
二、棚戶區改造企業參與得優惠
為鼓勵企業積極參與棚戶區改造,規定國有工礦企業、國有林區企業和國有墾區企業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棚戶區改造,并同時滿足一定條件的棚戶區改造資金補助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棚戶區改造補助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一)棚戶區位于遠離城鎮、交通不便,市政公用、教育醫療等社會公共服務缺乏城鎮依托的獨立礦區、林區或墾區;
(二)該獨立礦區、林區或墾區不具備商業性房地產開發條件;
(三)棚戶區市政排水、給水、供電、供暖、供氣、垃圾處理、綠化、消防等市政服務或公共配套設施不齊全;
(四)棚戶區房屋集中連片戶數不低于50戶,其中,實際在該棚戶區居住且在本地區無其他住房的職工(含離退休職工)戶數占總戶數的比例不低于75%;
(五)棚戶區房屋按照《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和《危險房屋鑒定標準》評定屬于危險房屋、嚴重損壞房屋的套內面積不低于該片棚戶區建筑面積的25%;

(六)棚戶區改造已納入地方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由地方政府牽頭按照保障性住房標準組織實施;異地建設的,原棚戶區土地由地方政府統一規劃使用或者按規定實行土地復墾、生態恢復。
三、棚戶區改造稅收優惠惠及投資方
對棚戶區改造項目的開發商,在商品住房等開發項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和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開發商取得土地按照用途征免城鎮土地使用稅。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權,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規定,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對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權用于改造安置住房建設則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在商品住房等開發項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和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非安置住房建設用地要按照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開發商取得土地按照對象征免印花稅。對開發商與改造安置住房相關的印花稅予以免征;在商品住房等開發項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和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免征印花稅。
由于棚戶區的改造解決的是那些家庭住房有困難的家庭,故而在個人購買安置房時,不不用繳納印花稅的;那些參與棚戶區改造的企業、投資方可以免征在改造期間的所得稅。國家實施這些優惠政策的目的,在于加快棚戶區的改造速度。
棚戶區改造最新政策房子是怎么補償的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1)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并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2)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并公布。
(3)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采用估價時點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筑物的正常價格。
2、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
(1)異地安置:是指由于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盡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2)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如何認定棚戶區
棚戶區的認定是指簡易房屋和棚廈房屋集中區,即城市中結構簡陋、抗災性差、居住擁擠、功能差、居住環境差、無道路、無綠化、無公共活動場地、采光通風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棚戶區的改造是我國政府為改造城鎮危舊住房、改善困難家庭的住房條件而推出的一項民心工程。

棚戶區改造優惠政策有哪些
各類棚戶區改造可享受的稅費優惠政策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稅收優惠政策
主要包括:
1、建設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2、免征涉及的印花稅、土地增值稅;
3、免征或減半征收契稅、個人所得稅。
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建設和通過收購籌集安置房源的,執行經濟適用住房的稅收優惠政策。
4、電力、通訊、市政公用事業等企業對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給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區有線電視和供水、供電、供氣、供熱、排水、通訊、道路等市政公用設施,由各相關單位出資配套建設,并適當減免入網、管網增容等經營性收費。

(二)、棚戶區改造項目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5、免收的全國性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白蟻防治費等項目;
6、免收的全國性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城鎮公用事業附加等項目。
企業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工礦(含中央下放煤礦)棚戶區改造、林區棚戶區改造、墾區危房改造的,對企業用于符合規定條件的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現行政策規定國有工礦企業、國有林區企業和國有墾區企業用于政府統一組織的棚戶區改造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7、這一規定調動了企業參與棚戶區改造的積極性,起到了良好效果。為進一步調動企業積極性,新的政策中,將允許棚戶區改造補助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范圍,取消了僅可為國有企業的限制。

根據這些優惠政策的規定,對于那些建設用地將不再征收土地使用稅,對于棚戶區的人,不用再征收個人所得稅,在改造時,還可以得到行政基金的補貼。對于那些參與棚戶區改造的企業單位,準予其在交稅前扣除相關費用。
城市棚戶區改造政策有哪些規定
(一)嚴格執行政策,確保突出重點
棚戶區改造是國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此次棚戶區改造試點,要首先解決林場(所)中的住房特困戶、低保戶、五保戶、優撫對象、因傷因病因災致貧家庭的居住困難。各試點單位要按照 “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提高工作透明度,對棚戶區改造建設方案和新建住宅分配方案實行公示制度,接受廣大職工的監督,確保最困難、最急需的職工率先享受到棚戶區改造的成果。如發現利用棚戶區改造工作之際搞以權謀私、損害群眾利益的,要堅決停止該單位的試點資格,收回國家投資,并提請有關部門依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二)部門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棚戶區改造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試點省區林業(森工)、住房城鄉建設和發展改革部門要高度重視。